五大战区司令员和陆海空军种部队司令员,谁的权力大?
2016年军改是人民军队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改革,不仅触及部队编制,更是改变了存在几十年的作战指挥体制,确定了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
这其中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存在31年的七大军区改编为五大战区,重新整合并确立了五大军种部队司令部,包括新建立的陆军司令部和战略支援部队司令部、以二炮改名而来的火箭军司令部、空军和海军司令部基本没动。
改编后的战区司令员和军种部队司令员与大军区时代基本一致,都属于战区级上将。
那么在级别一致的情况下,战区司令和军种部队司令究竟谁的权力大呢?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谁指挥谁的问题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战区和军种部队之间的关系。
自从解放军五大战区形成之时,有很多业务发生了变化。比如此前大军区所负责的各省军区、战时的动员等业务现在都交给了新设立的军委国防动员部管理;比如陆海空军这些军种部队的训练、后勤保障、政治工作,都交给了战区新设立的军种部队司令部管理。
咋一看,战区好像没啥事了,其实这样做的最大考量就是强化“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这一职能。
战区司令部作为所属战略区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就是负责领导指挥辖区内所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时刻聚焦战事准备,不能被那些军事训练、征兵、退役安置等非紧急的次要工作牵扯了精力。
这里的所有部队是指陆军、海军、空军、省级武警总队等兵力。
可能有些人就有疑问了,如果战区司令员领导了海陆空武警部队,那岂不是剥夺了海陆空所属的总部司令员的指挥权了吗?
其实战区司令员指挥陆海空等军种部队,与各军种部队总部司令员指挥所属军种部队并不影响,关键就是战区下辖的部分军种部队司令部发挥了很大作用。
我们知道,解放军五大战区司令部司令员和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这五大军种部队的总部司令员都属于平级。
但是在五大战区总部,还下辖有陆军司令部、海军司令部、空军司令部,这就是战区所属的军种部队司令员。
比如陆军总部机关设在北京,陆军总部司令员是上将,但在东部战区、南部战区五大战区的总部,都各自设立了一个陆军司令部。既然是下辖,那么战区内部的陆军司令员级别肯定要比战区司令员和陆军总部司令员要低。
通过各战区下设的海陆空三大军种部队司令部编制来看,战区下属的军种部队司令员属于副战区级的中将。
中部战区司令员乙晓光上将
中部战区副司令员兼任中部战区陆军司令员范承才中将
比如来自空军系统的西部战区副司令员王强中将就兼任西部战区的空军司令员、来自海军系统的北部战区副司令员胡中明中将就兼任北部战区海军司令员、来自陆军系统的中部战区副司令员范承才中将兼任中部战区陆军司令员……
打个比方,当台海局势发生变化时,东部战区需要展开陆海空三军联合作战,东部战区司令员该怎么协调辖区内的三军部队准备打仗呢?当然是依靠战区内的各军种司令部。
这个时候,战区司令就需要和陆海空三军总部司令员协调兵力配置、武器装备使用等军事计划,然后根据作战计划,需要空军出动多少战机、陆军出动多少集团军、海军出动多少舰艇,则交由战区下辖的陆海空司令部的司令员负责,毕竟他们才是战区各军种部队的领导机构,战区司令员并不直接管理部队。
所以说,战区内的海陆空三军司令员需要接受战区司令员和所属军种部队总部司令员的双重领导。
战区司令员只能调动战区内的军种部队司令员,但是不能给军种部队总部的司令员下命令。
换句话说就是战区司令部和战区内的军种部队司令部属于上下级关系、战区内的军种部队司令部和军种部队总部司令部属于被管理和管理的关系、战区司令部和军种部队总部司令部属于平级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战区内的军种部队司令部仅限海军、陆军、空军三大军种,另外的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并没有在战区设置司令部领导机关,因为他们直属军委指挥,只有在必要时才会配合战区指挥。
尤其是火箭军,掌管着我国的战略核力量,作为国之重器,能随便把指挥权下放到战区吗?显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