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职业病叫“减压病”俗称“潜水病”“潜涵病”
1983年,大连籍著名作家邓刚以自己的碰海经历,创作了中篇小说《迷人的海》,许多人因此知道了一个在当时尚属鲜为人知的职业——“海碰子”。 “海碰子”通常指不借助任何供氧设备,凭借自身良好的潜水技能捕捞海产品的一类人群。随着时代的发展,潜水捕捞逐渐成为一种行业,大部分“海碰子”已经被身穿现代潜水服、佩戴潜水设备的职业潜水员所替代,“海碰子”已经深深地留在大连人的记忆里。
时值初冬,大连又到了大量捕捞海参等海珍品的季节,“海碰子”也开始进入了冬季潜水捕捞作业阶段。他们水下工作时负重很多,沉重的潜水设备、抵抗海水浮力保持平衡的铅块、捕捞的海产品,总重量常常超过三十公斤;他们还要承受海水的巨大压力,通常在超过常压两倍甚至更高的压力环境下作业;同时,他们还受到冬季寒风、低温海水等复杂多变的环境因素影响。潜水员在这种高气压环境中作业,可能导致职业性“减压病”(俗称为“潜水病”或“潜涵病”)的发生。现实中,潜水捕捞作业人员发生急性意外的事故时有报道,2014年8月7日上午,长海县海洋乡一名43岁的潜水员在潜水捕捞海产品时由于脚被水下异物缠住,摆脱束缚后的潜水员急速上浮,却因为上浮过快突发急性“减压病”,昏迷不醒、生命垂危。交通部北海救助飞行队接到紧急求救信息后,驾驶“北海神鹰”直升机将患者从海洋岛运送至大连进行紧急救治 。由此可见,潜水捕捞作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如不规范作业,常可导致急慢性“减压病”的发生。
大连是一个沿海开放城市,海域辽阔,水产品丰富,水产养殖业及捕捞业发达,“海碰子”为捕捞更多的海产品来获取更多的薪酬,在短时间内反复多次潜水作业,也增加了“减压病”发生的几率和速度。
从2016年-2020年大连市职业病报告数据分析可见,职业性“减压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职业病诊断人数排名前两位的是尘肺病和“减压病”,分别占总诊断人数的27.69%、21.02%,可见“减压病”在我市诊断的职业病中占有较高的比例;职业健康监护数据显示,接触粉尘作业体检人数是接触高气压作业人数的百倍,其疑似职业病人检出数却极其相近。由此可见,“减压病”的发病率要远远高于尘肺等其他职业病,“减压病”已经成为大连市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
作为海滨城市的一员,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减压病”的相关知识。
【链接1】
什么是“减压病”?
由于高气压环境作业后减压不当,体内原已溶解的气体超过了过饱和极限,在血管内外及组织中形成气泡所致的全身性疾病。包括急性减压病和减压性骨坏死。
【链接2】
“减压病”
主要发生在哪类人群?
1.潜水作业人员,尤其是潜水捕捞作业人员(包括在干、湿加压舱中的模拟潜水);
2.沉箱、隧道等高气压作业人员;
3.失事潜艇艇员从海底离艇脱险上浮。
【链接3】
潜水“减压病”
是如何发生的?
其主要是由于潜水员水下作业结束后出水减压速度过快,而出现氮气泡压迫或血管栓塞等导致周围组织缺血而引起的疾病。当潜水员潜水上升过程中减压过速,超过外界总气压过多时,机体内溶解气体就无法继续维持溶解状态,于是在几秒至几分钟内以气泡形式聚积于组织和血液中;减压越快,产生气泡速度越快,聚积量也越多,产生的危害就越大,且氮可长期以气泡状态存在于人体组织中,对人体产生持久的危害。
【链接4】
发生“减压病”后
应该如何处理呢?
发生急性“减压病”时,应尽快进行加压治疗,并按照临床表现及时给予综合性的辅助治疗。如果受条件所限当时未能及时加压治疗而留有症状者,后期有条件时仍应积极进行加压治疗,亦可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
发生减压性骨坏死时应依据病情,采取加压治疗、高压氧及其它综合治疗的方法。依据病情严重程度,调离高气压岗位作业,并禁止从事长时间站立及负重作业等工作。
【链接5】“减压病”的临床表现都有哪些?
“减压病”包括急性减压病和减压性骨坏死两大类。
急性“减压病”主要指高气压环境作业结束后36小时内,由于体内游离气泡所致的皮肤、骨关节及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等临床表现的疾病。
皮肤瘙痒是最常见的表现,如果皮下血管中有气泡栓塞,可形成地图样或大理石样斑纹,严重者可出现皮下出血。
骨关节表现主要是指发生于四肢大关节及其附近的肌肉骨关节定位清楚的剧烈疼痛,当肢体移动时,疼痛更明显,为减少痛苦,常表现为限制患侧肢体的活动,使肢体保持在弯屈体位,故有“屈肢症”之称。
神经系统主要表现为眩晕、站立或步行困难、偏瘫、截瘫、大小便障碍、一过性失明、突发性耳聋、前庭功能紊乱、昏迷等。
循环系统可表现为心血管功能明显障碍,表现为脉搏细弱、血压下降、低血容量休克、猝死等。
呼吸系统表现为剧烈的咳嗽、咳血、胸骨后吸气痛或呼吸困难等。
减压性骨坏死早期的临床症状常常不明显,仅有部分患者出现轻度关节疼痛,影像学检查发现主要发生于肱骨、股骨及(或)胫骨的骨或骨关节的骨坏死,随病情进展,严重者可出现肩、髋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关节畸形,股骨头坏死等临床表现。
【链接6】如何预防“减压病”呢?
1.认真做好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严禁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潜水作业。每年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加压锻炼,对不适宜继续从事潜水作业人员应调离潜水作业岗位。
2.正确选择减压方法和减压方案,需根据潜水作业中环境因素及人体因素复杂多变的情况,科学地选择适宜的减压方案,保障潜水员的人身安全。
3.严格遵守潜水操作规程,潜水人员在下水前后需充分休息,下水前不宜吃得过饱,禁止饮酒,如患有上呼吸道疾病或身体其他不适应立即停止潜水作业。
4.严格禁止潜水员短时间内反复出入水,当潜水深度0~30米时,当日可再次潜水,但是两次潜水作业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并且潜水总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潜水深度为30~45米时,24小时内不得再次潜水;潜水深度超过45米,必须隔日潜水。
5.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定期根据作业深度进行加压锻炼,以提高对高气压环境及减压过程的耐受力,增强潜水医学常识的宣传普及教育,使潜水员熟练掌握潜水作业的自我保护措施,自觉遵守潜水操作规程。
另外需要注意,患眼、耳、鼻、喉及前庭器官的器质性疾病者;年龄超过50岁者、各种传染病未愈者等不适宜从事潜水作业。除了高气压作业人员,对于潜水爱好者,也要预防减压病,返回水面时上升速度一定不能过快,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本版文/图由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供
来源:大连日报